博克立爾精密機械液體食品包裝設備驗收:連續工作穩定性驗收
1.穩定性驗收時除去允許用軟水代替被包裝液體食品外,其他所有條件都按正常生產條件進行。
2.連續開機8h(不包括物理滅菌、設備清洗、設備預滅菌所需時間),故障停機次數不應超過四次,因排除故障而形成的停機時間不應超過20min。
3.隨機抽取驗收生產的批量產品的10%進行目視外觀檢查,外形不一致、在灌裝設備運行中造成的包裝材料污染、包裝破裂或泄露、印刷圖案偏移、偏斜、瓶裝產品的頂蓋缺陷等都被認為不合格,不合格質量水平RQL=30。
4.使用含氯化合物對設備或包裝容器的洗滌或預殺菌時、游離性余氯的殘留量應符合GB 14934的規定,隨機抽取10個單位產品進行檢驗,不許出現殘留量超標。
5.使用過氧化氫或過氧乙酸對包裝容器殺菌時,過氧化氫或過氧乙酸的殘留量應小于等于0.5mg/L。隨機抽取10個單位產品進行檢驗,不應出現殘留量超標。